2015年第一屆Dr.Pro盃全國羽球錦標賽競賽規程(草案) 宗 旨: 為增加大專院校、高中、國小間羽球活動之交流,提倡羽球活動促進身心健康,充實休閒活動,增進校際情誼。 指導單位:教育部體育署、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。 主辦單位:Dr.Pro明佳體育用品有限公司。 承辦單位:明新科技大學羽球社,運動管理系。 協辦單位: 贊助單位:Dr.Pro明佳體育用品有限公司。 比賽日期:12月25、26、27日 比賽地點:明新科技大學體育館。 參加單位: 凡中華民國各公私立大專院校、高中職、國民小學均可組隊報名參加。 比賽項目: 大專組: 男子團體賽、女子團體賽、男子單打、男子雙打、女子單打、女子雙打、混和雙打。 高中職組: 男子單打、男子雙打、女子單打、女子雙打。 國小組: 男子單打、男子雙打、女子單打、女子雙打。 參加資格: (一)大專一般組: 凡中華民國各大專院校日、夜間部或研究院(所)學生,104學年度第1學期註冊在學之正式學生(教育部之正式學制者)為限。個人賽可跨校組隊報名,團體賽以學校單位報名。(凡大專運動會所規定須參加公開組之選手不得參加) (二)高中職一般組: 凡中華民國各高中學生,104學年度第1學期註冊在學之正是學生(教育部之正式學制者)為限,可跨校組隊報名。 (三)國小一般組: 凡中華民國各國小學生,104學年度第1學期註冊在學之正是學生(教育部之正式學制者)為限,可跨校組隊報名。 報名方式: 日期:即日起至12月3日止 報名表:明新科技大學體育室、Dr.Pro官方網站、2015風崗盃Facebook粉絲專頁等處下載報名表。 人數:團體賽除領隊教練外得報名10位選手。 繳費:大專一般組及高中職組單打新台幣400元整、雙打新台幣600元整、團體賽新台幣2000元整、國小組單打新台幣350元整、雙打新台幣500元整。(報名費含贈紀念衫一件) 手續:按大會所發予報名表填寫清楚,以下述的報名方式送達。 (如在報名後須更動隊員名單,請於抽籤前告知大會) 保險:凡報名選手之保險請所屬學校自行投保。 方法:將報名表以mail方式送至2015must@yahoo.com.tw 比賽抽籤: (一)2015年12月16日(星期三)下午1點整於本校運管系多媒體教室。 (二)如有未到者,則由大會代理抽籤不得提出異議 (三)大專一般組個人賽於12月25日開始比賽,其餘各組12月26日開始比賽。 競賽辦法: 比賽規則:採用中華民國羽球協會審定公布之最新規則,如對規則解釋有爭議,由裁判長解釋。 比賽用球:大會採用Dr.Pro之比賽用球。 競賽制度;預賽採分組循環,複決賽採單淘汰,採新制,單局31分制(不加賽),團體賽採單、單、雙、雙、單賽制,先勝3點為勝。(大會保有改變賽制之權利) 比賽細則: 各參賽選手應詳閱出賽時間,團體賽應於賽前三十分鐘提出出賽名單,個人賽第一場應於賽前三十分鐘向大會報到,未依規定報到以棄權論,如比賽時間有變動,以大會報告為準。 競賽選手必須準時參賽,經場上唱名超過五分鐘未出場比賽視同棄權,團體賽如有空點出現,空點以後之各點均不得出賽(如有空點應於賽前事先通知大會及對手)。 球員出賽時大專一般組、高中職組、國小組請攜帶學生證備查,如查驗五分鐘內提不出者以失格論。 為使大會比賽順利進行,大會擁有提早賽程及拆點比賽之權利。 循環賽計分法 凡中途棄權退出比賽者,不予列入名次,其先前比賽完之結果均不予計算。 勝一場得兩分,敗一場得一分,棄權以零分計算。 積分相同時: 兩隊積分相同時,以該兩隊之勝隊獲勝。 如遇三隊或三隊以上積分相同時,以積分相同之相關各隊(預賽所有同組隊將列為相關隊伍)必賽之結果勝點和負點之商判定之。若再相同時以該相關各隊比賽結果之勝分和負分數之商判定之。如仍相同時則由裁判長主持抽籤決定。 計算勝率公式為勝率=得點(局、分)除以失點(局、分)。 領隊會議: 時間:定於2015年12月24日下午4點30分整舉行。 地點:本校運動管理系多媒體教室。 領隊會議無權作有為「競賽規程」之決議,否則其決議無效。 獎勵:各組參加隊數18隊(含)以上時取優勝者前六名,9隊至17隊取前3名,5隊至8隊取前2名,4隊取1名(不足4隊取消比賽),由大會頒贈獎品。 罰則: 球員資格如有不符規定者,應由其所屬單位主管負責。 各隊如有不符規定之球員出場時,一經察覺及停止該隊繼續比賽,所有完賽之成績不予計算。 如有發生球員互毆或汙辱裁判及大會事件,除按規定停止其出賽比賽外,並報請有關單位議處,並停止該單位參加本校所辦之下屆該項一年。 凡經審查資格不符,則取消該單位所獲得成績(名次),繳回所領取之獎品,並停止該單位參加本校所辦之下屆該項一年。 申訴: 凡規則有明文規定及有同等意義解釋書,以裁判之判決為最終判決, 不得提出異議 比賽進行中有不服裁判之意見時,得由其領隊或教練以書面向大會提出申訴,但仍繼續比賽,不得停止,否則以棄權論。 申請書由領隊或教練簽名蓋章後,在事實發生三十分鐘內向審判委員提出,並繳交保證金新台幣三千元整,申訴成立時保證金退還,否則予沒收。 申訴以大會裁判長之判決為終結。 附則: 各參加單位一切費用自理。 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,得由承辦單位修正後公佈實施。 繳費完成後 請於3日後至Dr.Pro盃第一屆羽球錦標賽Facebook粉絲專頁確認完成報名.